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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强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提高执行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聚焦纪检监察法规工作:

山东省初步建立纪检监察法规机构网络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山东省初步建立起纪检监察法规机构网络和一支素质较高的法规干部队伍,有效推进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据了解,多年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战略全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健全机构抓基础、抓好队伍出成果”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法规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推进全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山东省纪委历届领导班子对法规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十分重视,坚持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全省17个市级纪委中有7个市单独设立了法规室,在140个县(市、区)级纪委中,有6个单独设立了法规室。许多单位还设立了法规起草制定领导小组。省内各大型国有企业纪委也都明确了承担法规工作的机构和相应工作人员。全省法规工作机构网络的建立,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同时,为适应新时期法规工作要求,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注重加强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法规干部政策业务素质。自2006年以来,山东省参加中央纪委法规培训班学习的法规干部160多人次,占全省法规干部三分之二以上。

    同时,还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培训基层法规干部,五年来共培训法规干部1800多人次,较好地提高了法规干部的整体政策业务素质。 

确保廉洁救灾和高效重建
四川加强应急状态下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确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廉洁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状态下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填补空白,围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起草制定法规制度。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先后起草制定40余件法规制度,保证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法可依、有纪可循。

    为保证政令畅通和干部履职尽责,起草制定了《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制度规定;针对救灾款物数量大、监管难、社会关注度高的实际,起草制定了《四川省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为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又好又快进行,起草制定了《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等。

    ——广泛传播,高强度、多渠道宣传有关法规制度。抗震救灾期间,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要法规制度一出台,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一些法规制度在网上引发热议,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针对灾区实际,还通过流动广播、散发宣传单、张贴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

    另外还将有关政策法规汇编成册,下发有关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社会监督员等进行广泛宣传。

    ——取信于民,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保障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为确保有关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向11个省级部门、6个重灾市(州)的392个乡镇共派出350个监督工作组,面向社会征聘了308名社会监督员,全面恢复并启用重灾县因地震损毁的电子监察系统,提前开通信访举报电话12388,迅速组建网上舆情监控组,并在受灾县、乡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现场投诉点,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正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实际,研究制定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监管的协调联系制度。

 确保法规制度统一有效
——河南省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法规清理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纪检监察法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全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2002年至今,河南省先后组织了4次全省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其间,从法规制度收集、甄别,到审核、发布“行、改、废、立”的清理结果等环节,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清理工作程序。

    ——多方收集,务求全面。收集资料是法规清理的基础性工作,工作量大,易出差错,为保证法规制度收集的全面、彻底、准确,采取了“一备案、两结合、三对照”的方法。“一备案”,就是对收集的法规制度,逐件填写《法规制度清理收集登记表》,并复印原件,留底备案。“两结合”,即以档案搜集为主渠道,以法规汇编和相关资料为辅助渠道,主辅结合,双管齐下,全面收集资料。“三对照”,即把主、辅渠道收集的资料和档案原件(或复印件)从文号、标题、内容、发布时间等方面三方对照,确保收集资料的全面、准确。

    ——认真甄别,务求实效。在全面收集的基础上,按照“谁起草、谁甄别,兼顾业务相近”的原则,把收集的法规制度分送相关部门单位和委厅相关室,由他们进行初步甄别。为保证甄别质量,制定了保留、废止、修订的标准,并将标准细化后融入表格,制作了《法规制度清理甄别登记表》,要求各单位在坚持“法规甄别与实际需要甄别相统一”的原则下,侧重“实际需要”,按照表格中细化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撰写初步甄别意见和理由,由领导同志签署意见后交法规清理工作组。

    ——反复审核,务求准确。对各单位各部门交来的初步甄别意见,实行了“五级审核把关制”,即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法规清理审核表》,由清理小组成员、清理办副主任、清理办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组长逐级审核,逐人签署审核意见,注明理由并签名。通过规范程序,确保了法规清理工作的质量,提高了法规工作的效率。

江苏省从三个层面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500多项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几年来,江苏省突出重点,力求创新,从省、省级机关和市县(市、区)三个层面,共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500多项,江苏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据介绍,这三个层面各有侧重:省一级重点制定一批关系全局的制度规定;省级机关主要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制度规定;市、县(市、区)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

    近年来,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中心环节,连续以制度建设年、推进年、提高年、规范执行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和权力监督的规范化水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着重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削减和规范行政审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等,规范政府施政行为;

    ——围绕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动有关方面制定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产业政策,出台科技资金扶持和审查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论证、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投资行为;

    ——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协调有关方面建立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出台《行政效能投诉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全程代理等,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围绕保障市场经济公平有序运行,配合有关方面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和《廉洁准入制》,实行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等,规范市场经济活动;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配合有关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引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

    同时,围绕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推动有关方面建章立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比如,针对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推动有关方面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和《教育乱收费处分规定》等;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加强乡村、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监管,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制定《排污费征管稽查办法》,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档案,并推行环保行政处罚集中会审制度等;针对房价过高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制定《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和《廉租房管理规定》,逐步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问题,使制度建设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

 吉林建立健全四项机制
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力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此间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了组织保障机制、长效机制、修正机制、评估机制,使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

    ——建立健全法规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吉林省坚持立法质量和制度落实并重,加强领导,调整工作思路,加强法规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完善相关制度,为履行法规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强化备案审查,建立健全法规工作长效机制。法规备案审查是维护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措施,要常抓不懈。吉林省注意将备案审查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长效机制。

    据了解,吉林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出台法规不规范、超越权限、不向上级备案等问题,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下发通知,对立法权限、立法技术、立法备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

    ——加强清理检查,完善法规制度修正机制。吉林注意把常规清理检查与专项清理检查相结合,把定期检查与随时检查相结合,完善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修正机制。

    今年初,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力量对全省9个市(州)法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了1650余份基础性材料,提出了180余条检查建议,其中对检查清理出的违规文件如何纠正,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积极探索,建立法规制度评估机制,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对法规制度进行综合评估。

    据了解,通过开展评估工作,吉林省发现了影响法规制度执行力技术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和主要原因,随后运用这些客观科学的评价成果,有针对性调整了法规工作侧重点,要求法规工作既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法规结构设计科学,条款设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又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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