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1月11日电(记者陈钢)记者从11日在西安召开的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个试点县已有2000多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到户”,促进了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陕西省共有集体林地1.33亿亩,占林业用地的72.28%,其中生态公益林地9040万亩,商品林地4260万亩,分别占67.97%和32.03%。去年7月,陕西省决定在全省选择10个林业大县开展林改试点,拉开了新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
据陕西省林业厅统计,一年多来,全省10个试点县的2190万亩集体林地全部完成实地勘界,确权面积2120.1万亩,占总面积的96.8%,发放林权证20余万本,发证面积1805.68万亩。
改革试点中,陕西省主要采取三种模式明晰产权:第一种是按人均确权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落实面积1758.4万亩;第二种是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群众按股分红,落实面积145.3万亩;第三种是对不宜实行上述两种模式明晰产权的,确权到大户,群众从中分红,共落实面积216.4万亩。
陕西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说,“宜”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经营,都由群众说了算,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农户代表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承包权,决不能行政干预或是包办代替。
据陕西省林业厅调查,试点县集体林地“确权到户”,使广大农民对山林重新有了认识,促进了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宁陕县江口镇回族村魏兰花承包山林后高兴地说:“我承包下这片绿油油的松树林,看着都高兴。等我老了,动不了,这些树就是我的银行,我随时能拿出来卖成钱。”西乡县群众通过承包集体林地、竞标购买集体茶园等形式,涌现出50亩以上的经济林经营大户190户,经济林2000亩以上的专业村20个,为“林果富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