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13日电(记者郎秋红)“如果没有棚户区改造,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房子。”吉林省长春棉织厂61岁的退休职工王树恩逢人就夸“棚改”好,使他一家由20多平方米低矮破旧的平房迁入花园小区,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
吉林省实施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在不到三年时间里拆迁改造棚户区3570万平方米,使55万户、160万人的住房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同时拉动全省GDP增长0.7个百分点,收到了经济增长、民生改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效果。
吉林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由于历史欠账以及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影响,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存在着大量棚户区。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共有棚户区3700多万平方米,其中3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有1500万平方米。从2006年起,吉林举全省之力进行棚户区改造攻坚工程。
吉林省建设厅厅长柳青说,吉林省在棚户区改造中制定和实施的惠民措施,切实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众。“拆一还一”的优惠政策,使每个被拆迁户平均拥有了40-49平方米以上的成套住宅,原来不足1万元的房产升值到10-15万元,增加了贫困家庭的财产性收入,造就了一大批有产者。
在改善民生的同时,棚户区改造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拉动了经济增长。柳青说,棚户区改造不仅直接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发展,也带动了运输业、金融业、服务业等3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还为从事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据测算,棚户区改造拉动全省GDP增长0.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提供的税收占地税的比例在30%以上。尤其是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使城市规划更趋合理,改善了城市面貌,使城市建设进程加快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