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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规模经营提振农村内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12月3日电(记者 杨玉华)今年秋收后,肥西县木兰村55岁的靳仲功又把自家的7亩地交给了村里的土地流转合作社,这已经是他第三个年头把地交给村里的合作社了,承包费也从一亩300元涨到360元。靳仲功说,家里7亩地的租金和补贴,再加上自己一年在外打工的2万元收入,他和老伴已经盖起了两层小楼。

    针对近年来民间土地流转日渐活跃的势头,安徽省本着从实际出发,引导鼓励农户在自愿、依法、有偿、规范的原则上,分类开展土地流转试点。

    在区域经济比较发达、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民就业渠道多的地区,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和支持各类资本、多种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改造传统农业。并在金融和保险上给予一定的优先支持。对经济欠发达、农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的地区,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联结与合作。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特别是兼业农户较多的地区,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建各种形式的分工协作或专业化的“农田保姆”式服务队,在政策、资金方面重视和支持农村种田能手和外出打工人员回乡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从事规模种养业。

    考虑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安徽省还专门要求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报县以上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备案。对流转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对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的土地流转项目,乡村要对经营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进行调查。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协商确定,农民收益应完全归农户所有,乡村不得截留、克扣。

    安徽省农委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省6400万亩耕地中,土地流转面积为260万亩至280亩。此外,还有320万亩左右的水面和山场也实现了流转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推动了规模经营,带动了当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土地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耕地不多户户种、丰产不丰收”的低效生产状况,实实在在给农民带来了实惠。靳仲功所在的肥西县木兰村是安徽第一个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地区,目前该村已经有一半以上的土地进入合作社,入社农户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还可获得打工收入,2006年该村人均纯收入达4200元,2007年达5280元,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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