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宜昌12月10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交通运输部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10日发布通告说,从10日起,超标准的大型运输船舶不允许通过三峡船闸,对欲过闸的超标准大型船舶,即日起长江海事部门不予签证。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中上游大型非标准船舶管理的通知》,严格船舶过闸管理,自2008年12月10日起,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不再安排超标准大型船舶的过闸计划,并对3000吨以上船舶下行实行过闸前检查。对安装有GPS船载终端的船舶,该局将在海事检查合格后方安排过闸计划。此外,该局提醒船舶公司,大型船舶在通过船闸和主要浅水航道时,应如实报告船舶吃水,不得谎报、瞒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的干散货船舶最大平面主尺度规定为:船舶总长105—110米,总宽19.2米,三峡船闸允许过闸船舶的最大吃水3.75米。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超过5000吨级、最大平面主尺度高于上述主尺度系列规定的干散货船、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客船等均属于超标准大型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