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12日电 香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12日通过政府提出的1000亿港元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将于下周一(12月15日)开始接受贷款机构的申请。
行政长官曾荫权12月8日宣布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政府的信贷保证总承担额将由70亿港元增至1000亿港元,为商业信贷市场提供约1420亿港元的贷款。预期约有4万家公司可受惠于该计划。
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下,特区政府会为贷款机构所批的贷款提供70%的信贷保证。每家企业可获的最高贷款额为600万港元。在这个上限内,最多300万港元可用作循环信贷。
每笔贷款的最长保证期为3年,并容许6个月的宽限期,期间借款企业可以只偿还利息;之后,贷款须按时清还,最长还款期为30个月。
所有在香港有实质业务的企业,不限规模或行业,均可申请,但上市公司除外。有关计划将由下星期一开始接受申请,为期六个月。
截至12日,共有六家贷款机构,包括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渣打银行、大新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已与特区政府签署法律文件,并准备接受有关计划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