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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可用“土地收益”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12月14日电(记者储国强、杨一苗)记者从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这个省新出台多项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民可以用土地承包期经营权的收益作价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仲为介绍,根据新出台的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将允许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上冠用省名;同时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渠道,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生产用途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其土地承包期经营权的收益作价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方便农民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登记试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投资领域,支持其跨地区在城镇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特色农副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由产品、劳务和内部资本合作向对外资本合作领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据统计,截至9月底,陕西省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4户、成员总数2.19万人。10多年来,陕西省积极依托果业、畜牧业两大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走“一村一品,一品一社”的新型发展道路。目前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有9600多个,成员150多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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