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14日电(记者王志)来自山东省财政厅的消息,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落到实处,山东省严把资金投向、监督检查等4道“关口”,严防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杜绝资金投向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严把资金投向关。山东将政府投资管理的关口前移,确保把资金安排到规定范围和当地最急需的项目上去,特别是已有规划的在建项目;杜绝资金投向“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严把资金筹措关。山东财政部门积极提高资金到位时效性,对于中央资金,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在国家投资计划下达10日内按要求分解到项目,并下达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按照工期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果,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严把制度建设关。山东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和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建工程和主要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把监督检查关。山东省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严防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