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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12月15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日前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表示,服务企业的措施主要有: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解决用工管理、劳动关系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关闭、破产、停产、经济性裁员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水平;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审批指导服务工作,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组织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开展“五个送”宣传月活动:送一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送一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依法维权;送一套企业《劳动合同法范本》,分类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送一场劳动保障政策现场咨询会,为企业提供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劳动工时及技能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送一场中小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和用工管理等问题。

    在警惕金融危机对劳动用工影响的同时,职工权益受侵害情况不能视而不见。赖诗卿表示,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当前正处于企业战略调整和业务重组的有利时机,但要慎用“裁员”这种手段,国有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于不得不进行裁员的企业,要对员工有必要的尊重和良好的沟通,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另外,要跟踪劳动关系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研究有关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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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时评:就业压力增大不可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
· 上海:鼓励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 江苏:年底前再帮助3800名灾区劳动者就业
· 用人单位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实施条例专门对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出相应要求
· 用人单位应合理确定计件劳动者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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