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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服务发展 保障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1日   来源: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就业体制,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更是一个劳动力大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就业问题。一是基本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体制和机制。实现了由政府“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向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转变。就业渠道趋于多元化,就业形式日益灵活多样,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二是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有效实施,促进了各类群体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同时,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不断强化,2003年以来,将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形成了财政投入增加、部门相互配合、上下统一行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1978—2007年,全国从业人员数从40152万人增加到76990万人,年均增加1200多万人;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70.5∶17.3∶12.2转变为40.8∶26.8∶32.4,第三产业年均增加近700万人,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稳定在较低水平,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四是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实现 “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重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30年来,我国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完成了制度转型。在城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从“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从国家单一责任向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共担、从单一层次向多层次保障体系的重大转变,还针对养老保险等制度创造性地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并通过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二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越来越多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截至2007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137万人、22311万人、11645万人、12173万人和7775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从1998年的162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812亿元,年均增长23.5%;总支出从1998年的163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888亿元,年均增长19.1%。三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全国已建立7400多个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在城市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全国72%的企业退休人员已纳入街道社区管理服务。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形成。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30年来,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基本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和符合企业特点的现代企业人事制度。二是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形成。颁布实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三是军转干部安置制度不断完善。安置方式从单一的计划分配转变到实行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体制。

    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建立。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30年来,我国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一是基本确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断向市场化推进,建立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灵活多样的基本工资制度,逐步形成了根据岗位和个人贡献确定工资的分配机制。二是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三是初步形成工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才是强国之本,国家的竞争力说到底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力。30年来,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大力培养和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一是形成了一支规模庞大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截至2006年底,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700多万人,以袁隆平、吴文俊、王选、黄昆等为代表的一批高级专家群体,成为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栋梁。二是技能劳动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7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为989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3.7%。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初步形成, 8000万人次取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三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境外来华工作专家从改革开放初期每年几百人次增长到2007年的48万人次。

    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30年来,我国始终坚持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坚持促进用人单位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统一,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为骨干,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相配套,我国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调整进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格局基本形成。在企业层面,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机制;在社会层面,中央、省和城市三级都建立了由政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政府层面,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及队伍,全方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07年底,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7%;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当期有效集体合同50.2万份,覆盖职工6457万人。四是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不断加强。1987—2007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达254万件,涉及劳动者665万人。1998—2007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107万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8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为899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劳动者被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工资等待遇317亿元,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01亿元。五是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以来,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全国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40多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发扬光大。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更大的热情、更多的智慧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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