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张淼淼)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24日联合推出"一升一降、一统一分、一抓一放"一揽子6项惠民政策,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企业"降压减负"、同时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升一降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一统一分则为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一抓一放意味着,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表示,6项惠民政策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同时实施,预计明年财政增加投入、社保基金增加支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百亿元。
据介绍,北京市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3项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由目前的月人均1630元提高到1830元;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月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从775元、682元和607元调整为900元、800元和70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档上调60元,增幅为10.8%。新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由现行标准338元上调至398元;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增幅14%;护理费月人均拟增加118元,增幅10%;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35元,增幅13.8%。
与此用时,北京推出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降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5项减负措施,明年预计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45.72亿元,其中企业33.82亿元,职工11.9亿元。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未被城乡养老保障制度覆盖的人群还有两部分,约20万人,一是劳动年龄内的大龄城镇无业居民(包括农转居人员);二是超过劳动年龄的城乡女性居民。
“此次出台的惠民政策包括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次性解决上述两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张欣庆告诉记者,为此,2009年,财政需新增投入1.9亿元。
另外,6项惠民政策还包括,首次制定了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的政策以及放开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报销政策,这意味着,自2009年1月1日起,凡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及时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年报销标准500元。
此外,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北京推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四项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给予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