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谭浩)国家民委主任杨晶25日表示,民族工作部门要善于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生动局面。
杨晶是在25日举行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作这番表示的。他说,从我国的民族工作体制和我国的国情来说,政府在民族事务中起主导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必须始终坚持的。同时,也要看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的影响越来越大,应该更多地发挥他们在民族工作中的作用。
杨晶提出,我们既要善于运用行政手段,也要善于运用社会动员手段,还要善于适当运用市场手段,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
国家民委将争取在扶持民族文化发展等政策措施上实现新突破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谭浩)国家民委主任杨晶25日表示,国家民委将在2009年争取在扶持民族文化发展等政策措施上实现新突破,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25日举行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杨晶说,国家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重大部署,为民族地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争取项目和资金提供了重要机遇。
“我们已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实施12项工程的建议。”杨晶介绍,国家民委的这12项工程内容涉及兴边富民行动、民族地区茅草房和危旧房(包括城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危旧房)改造、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地区新农村(牧区)建设、特困民族地区乡村综合开发、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少数民族基础教育、扶持地方民族院校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等方面。
据杨晶介绍,目前,国家民委正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立项、多立项。他同时要求,各地民委也要根据本地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积极做好项目论证,切实加大争取力度,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国家民委将在2009年全面推进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谭浩)国家民委主任杨晶25日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表示,国家民委将在2009年全面推进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
一是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杨晶说,目前,在国家各级民委的大力扶持下,人口较少民族得到长足发展,已有约40%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提前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我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赴云南开展了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调研工作。”据杨晶介绍,国家民委已联合国家发改委,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建设项目进行了中期调整,组织了考核验收,进一步推进了规划实施。
二是全面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杨晶说,国家民委已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茅草房改造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参与国家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建议。
三是积极加快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杨晶说,国家民委一方面督促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一方面抓住规划实施一周年的时机,开展了规划的宣传工作,扩大了影响,推动了落实。
国家民委:2009年民族工作全力抓政策创新等八个方面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谭浩)全国民委主任会议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08年的民族工作,并部署了明年的工作。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在会上表示,2009年的民族工作要全力抓好政策创新、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杨晶表示,2009年民族工作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根本任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据杨晶介绍,2009年的民族工作将全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为完成民族工作根本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二是抓规划实施,组织实施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事业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三是抓工作措施创新,争取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民族地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争取项目和资金上、在扶持民族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上实现新突破;四是抓法制建设,要着眼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五是抓民族团结,把握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契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民族关系引导协调机制;六是抓维护稳定;七是抓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把握特点;八是抓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一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想方设法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
国家民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国家民委原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民委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联络员等16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