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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7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启动农村消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加大农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围绕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新农村建设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集市和食品店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加大农村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监督农村食品、商品销售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重要农资备案、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自律制度;严厉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12315进农村、进学校工作力度,方便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将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纳入新农村基层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总体工程,为农民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

    --加大监管制度建设,切实构建农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商品质量监管、日常巡查、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村市场社会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

 
 
 相关链接
· 工商总局通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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