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尽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决定》根据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现状,从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改善广大农民群众最急需的生产生活条件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快让广大农民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近些年来,我国大幅度增加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十五”期间,共安排国债投资12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配套和群众自筹,总计投入约220亿元,共解决了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11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全国还有近3亿农村人口饮水尚未达到安全标准(其中中西部地区占80%左右),其中饮用氟砷含量超标水的有5000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近4000万人,水量不足、取水不方便及供水保证率低的有9000多万人,因污染和自然原因饮用水微生物含量严重超标的有1亿多人。因此,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尽快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决定》特别指出,要在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意味着到2013年底前,就要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的目标。这比过去的规划目标至少提前了2年。所以各地各部门必须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性措施,更加努力勤奋地工作,确保《决定》提出的这一目标如期实现。
第二,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让广大农民走上更顺畅便捷的路。虽然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的总体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由于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原有基础较差,到目前全国仍然还有近100个乡镇、近4万个行政村不通公路,已建成的公路中有相当部分是沙土路,而且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这种状况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所以,《决定》强调,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第三,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让广大农民用上清洁、经济的能源。1998年以来,我国在农村地区大范围实施了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共安排投资2885亿元,目前除个别地区外,农网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用上了既经济又有保障的电。但是,农村电力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仍还比较薄弱,全国还有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另外,农民生活燃料结构仍然不合理,在日常生活燃料消费结构中,秸秆占30%,薪材占25%,两者合计比例高达55%,而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比重还非常低。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加快完善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提高农网改造覆盖面,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同时要将常规能源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我国农村各地自然条件和发展潜力,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沼气、秸秆利用、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生活能源(特别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形成清洁、高效、可靠、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使广大农民能够使用上清洁、卫生的生活燃料。
此外,《决定》还强调,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服务作用;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决定》过程中,应根据《决定》的要求,增加必要的投入,加强地方、部门间的合作,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决定》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