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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企业将给予优惠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2日   来源:人民日报

    2009年上海共有高校毕业生15.8万人,比2008年增加0.9万人,就业形势严峻。上海市教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在有关通知中公布了引导升学计划等六大拓宽就业渠道专项计划。

    上海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重大项目创造的就业岗位尽可能多地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将研究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同时,上海将更多吸引和组织外省市用人单位参加专场招聘活动,让更多上海高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获得进一步的鼓励和扶持。创业教育将列入上海各高校教学培训计划,劳动保障部门和各区县将与高校合作,对有创业意向者提供咨询指导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将扩大到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基础上,也可获得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

    对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创业并吸纳上海市劳动者就业的,在申请户籍时予以政策倾斜,有关服务部门免于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务费用。(记者 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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