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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采取三措施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月12日电(记者王晓明、齐海山)吉林省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实施全程监管,将采取三方面措施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委秘书长房俐说,吉林省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进一步增加农产品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投入力度,着眼于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农产品包装、储运等标准或操作规范;进一步制(修)订和规范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积极发展无公害农药、肥料制造业,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吉林采取的第二项措施就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常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各地、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监督抽查、市场准入、产地准出、产地追溯、信息发布、问题产品召回和食品加工企业退出制度;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从今年起对上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队伍、完善手段,重点加强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强化产地生态环境监测,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逐步清理并降低强制性检验检疫费用。

    吉林采取的第三项措施是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化建设。积极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惩处力度,集中力量打击制造、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不法行为,让制售不安全食品者付出代价,让监管不力者受到惩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形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此外,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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