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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为困难群众发放100元至18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1月17日电(记者关桂峰)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从即日起,4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将在春节前陆续领到100元至180元不等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此次发放生活补贴是按照中央要求,并经省政府批准的,由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下拨到各州市共计4.4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原则上通过现金形式发放,部分地方根据情况也可通过银行发放。云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务必于春节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加强对资金的发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缓拨补助资金;认真审核发放范围、发放对象,规范发放程序,严禁挤占挪用。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表示,各地要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救助等方式给予救助,妥善解决贫困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的吃饭问题、过冬保暖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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