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记者黄深钢)2008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浙江省金融、涉企纠纷大幅上升。在此期间,浙江省各级法院积极运用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向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去年的经济形势,及时制定了涉及民间借贷、企业之间借款合同、金融纠纷等案件审理中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发布典型案例,支持企业经营和金融创新;针对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突出的状况,下发《关于资金链断裂引发企业债务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依法支持各地政府妥善化解风险,先后指定相关中级法院集中管辖涉及台州的飞跃集团、中汽雷克萨斯汽车销售公司,绍兴的江龙控股、纵横集团,丽水的银泰集团等企业债务的重大案件;为严格区分企业集资类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注意防止因机械执法而扩大打击面。
齐奇表示,各级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妥善、慎重审理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劳动争议类案件,采用调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法律调节手段,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92892件、劳动争议类案件23459件,同比分别上升44.4%、118.2%,三类案件的一、二审调解撤诉率分别达47.3%、30.9%。省高院还指导有关法院依法妥善化解金信信托投资公司破产风险,使该公司持有的股权经依法拍卖获转让款63.2亿元,为其司法重整创造条件;稳妥执行中纬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列执行案件,成功将资产整体拍卖,使企业得以起死回生;积极促成南望集团、江龙控股通过司法重整或清算程序,解决债务负担和经营困境等。
浙江:困难群众不再“打不起官司” 民生案件备受重视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记者黄深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18日向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2008年全省法院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764.84万元人民币,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的诉讼收费环节已经得到解决。
齐奇说,针对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大幅上升的状况,全省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尽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5609件,涉案金额19118万元人民币,对涉案企业主(债务人)及时迅速采取限制出境,对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等措施,共对115件案件120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涉案金额3.003亿元人民币、58.3万美元。
此外,全省法院把加强执行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着力点,执结案件173704件,同比上升20.87%,执行标的金额225.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49.4%,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的偿付率达82.25%。工作中,借助基层综治中心平台,推行执行和解,妥善化解涉农执行案件。对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案件,实行提级、交叉执行或挂牌督办,提级和交叉执行案件464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270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65.88万元人民币,
齐奇表示,要抓好民本司法,高度关注民生案件,精心审理好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还要认真梳理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司法手段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