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目标:增加资金应保尽保
去年底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介绍,2009年中央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将增加中央低保补助资金,各地财政也会相应增加资金投入,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城镇人口的5.4%左右,而农村低保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农村人口的4.4%。2009年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李学举说,在城市,2009年将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此外,低保优惠政策还将适当惠及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而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先进行临时救助。
同时,特殊群体是社会福利的重点保障对象。2009年我国将提高供养标准,对孤老、孤残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供养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避免出现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供养标准悬殊的现象。此外,还将资助“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参加新农村和城镇居民医保,将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