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21日电(关俏俏)新疆2009年在全区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以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保障患者权益。
据了解,考评工作将依据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自治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从救死扶伤、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廉洁行医等7个方面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考评,并以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的形式每年开展一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负责人说,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并设立了加分和扣分项目。考评成绩将与医务人员的提薪、晋升、评先等直接挂钩,结果也将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并进行公示。对医德医风“差”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级的人员将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