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25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
据了解,浙江省现有312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
为了促进残疾人更好地接受教育,浙江省政府指出,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
同时,根据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情况,构建“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全省特殊教育体系。人口40万以上的县(市)必须建1所培智学校,人口30万以上、智力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建1所培智学校,设区市的区和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可以采取独立建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合作建校、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区域内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市、县(市、区)都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级政府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免收学费、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