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3日电(记者汤计)由于重视依法治矿,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行业2008年全年煤炭产量比上年增长30.6%,煤矿事故却比上年减少15起少死亡44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全国最低。
据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内蒙古自治区全年产煤4.57亿吨,比上年增产10700万吨,累计发生煤矿事故20起死亡25人,与上年同比事故减少15起;煤炭百万吨死亡率0.055,比上年降低0.142个百分点。在煤炭产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态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作为煤炭生产大区,内蒙古煤炭行业事故发生率与人员死亡率低,主要得益于自治区各级政府坚决贯彻依法治矿,建立了稳定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通过实施“隐患治理年”和“管理强矿年”,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守煤矿安全的设计审查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安全生产许可关、质量标准化建设关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关,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矿单井生产能力已经提升到70万吨/年,资源平均回收率提升到60%以上,采煤机械化水平提升到75%。年生产能力低于70万吨的煤矿严禁开采。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出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截至2008年底,全区已有56个煤矿通过了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与此同时,建立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实行隐患台账管理,将隐患排查落实到人,做到从发现到销号的全程监控。全面推行井工煤矿包矿责任制和分片包矿安全监察责任制,对全区400个地方井工煤矿全部实行了安全责任承包,切实做到包矿到人、驻矿监管。
在依法治矿的同时,内蒙古还通过技术支撑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培训体系,仅培训煤矿农民工即达21780人。完善了煤矿救援体系,全区先后建立起18支煤矿救护队伍、2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自治区级矿山救援基地,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煤矿救援网络。各类煤矿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覆盖全区的5个瓦斯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均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