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取消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等25项行政事业收费。
据悉,早在2004年,北京就取消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在公办中小学的借读费。但既非农业户口也非京籍的在京工作人员,其子女在北京接受义务教育则需缴付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的借读费。此次取消借读费后,在公办学校借读的农民工及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子女,均可享受与北京孩子一样的就学待遇。目前,北京有40余万适龄农民工子女在全市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公办学校接收的比例已达66.2%。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和停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北京今年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中小学借读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外来人口管理费证件工本费、暂住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