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7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日前公布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提出要对市政府的拟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行政事项实行开放式决策,确保市政府决策基础的广泛性、民意表达的直接性、决策民主的有序性。
开放式决策是政府工作在决策层面的一种尝试,使得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府减少失误,多受监督,从而避免权力寻租、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拍脑袋决策的发生。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实施开放式决策的事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与公共政策,群众日常办事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等的重大调整等。
杭州市政府提出,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将决策事项提交市政府审议前一般要按下列规定事先征求意见,未经充分协商的事项不得提交市政府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征求意见。而且,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在方案起草的各个环节,认真收集、梳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决策方案草案。决策方案草案在提请市政府决策时,须同时提交包含有关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意见归类和采纳情况等内容的起草说明。
杭州市政府指出,普通市民可选择以下方式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愿报名,申请参加互联网视频连线发言或列席会议;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等收看会议实况直播;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在直播论坛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今后除依法不得公开或公开后不利于决策实施和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外,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都将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杭州网和杭州华数数字电视等进行全程直播,并与市民代表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开展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