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2月11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日前公布了《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并于2月11日至4月30日就草案展开公众咨询。
据特区政府文化局介绍,这一草案更新了有关“文化遗产”的概念,从法律上将其内涵由物质文化遗产扩展至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建筑物等不动产延伸至包括一切有价值文物在内的动产,从而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接轨。此外草案还将“澳门历史城区”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作为重中之重加以保护,专设一章对相关的保护原则、制度及系统性管理做出规定。
“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7月15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中国第31处世界文化遗产,涵盖地标议事亭前地和大三巴等。
特区政府文化局局长何丽钻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文化局极其重视这一草案的公开咨询,将其作为《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与广大市民的一次密切合作。
她还说,在未来的咨询期内,文化局将面向尽可能广泛的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士等举行座谈会,就草案内容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意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