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2月18日电(记者 罗博)18日,环境保护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
据介绍,该合作协议从2009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在此期间,环境保护部将重点从环保政策、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宁夏大力支持,突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保护好西部生态屏障等16项合作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将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对宁夏环境保护重大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宁夏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加大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对宁夏黄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指导宁夏围绕黄河上游灌区农业退水污染控制和保障黄河水质安全。同时,还将通过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力争2010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宁夏约100个乡镇和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此外,环境保护部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宁夏中南部8县1区的监管能力建设,减少或免除县级以下配套资金。加大对宁夏环保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对宁夏全区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一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