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21日电(记者叶锋)除传统的“收入型”贫困之外,上海已开始关注大量“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支出型”贫困人群的保障工作。21日,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在此间举行的“2009上海民生访谈”中介绍,今年上海将把兜底更多“支出型”贫困群体的“综合帮扶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
一直以来,上海的救助模式主要是划定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依据困难家庭的收入情况施救。比如,目前上海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人均月收入400元,在此之下的就享受“低保”;“低保线”标准150%以内人群享受医疗救助,“低保线”标准200%以内人群享受廉租房救助等。但同时,有大量高于低保标准甚至是中等收入的家庭,因医疗、教育、灾害等“硬支出”过大而挤占了基本生活费用,造成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
上海市民政局曾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在2007年针对部分困难人群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贫困家庭最大的经济负担不是吃穿住行,而是家庭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支出,人均医疗费月支出高达529.92元,占每月人均总支出的47.2%。这样的困难家庭,即使享受了每月400元的“低保”,也依然无法摆脱贫困的泥潭。
“像这样的人群,在原来以收入为主要标准的救助制度当中,是照顾不到的。”马伊里坦言,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救助最困难的人员,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如果我们的‘核贫’方法不切合实际,那么,有一部分人是要漏掉的。”
针对“支出型”贫困的问题,上海市民政局已在杨浦、闸北等区进行了“综合帮扶工作”的试点,综合运用低保、医疗救助、慈善、保险等政府及各种社会资源,采取民间组织运作、个人申报的方式,以个案的形式,采取专业化的工作方法,缓解部分特困群体的困难。
马伊里介绍,今年上海将把“支出型”贫困群体的“综合帮扶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具体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化分类施保,形成在低保救助基础上的“保基本、可叠加、多组合”的“救助套餐”;二是健全就业、保险、救助和慈善的“四环联动”,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无缝衔接;三是培育民间组织,动员和挖掘民间力量,发挥其在救助领域提供资金、服务的作用;四是建立社工队伍,逐步形成社会救助领域专业社工标准、评估程序、工作制度等,提高个案帮扶的水平;五是构建信息平台,形成“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监控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