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隋笑飞)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26日在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开学典礼时讲话强调,要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切实推进基层检察院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指出,高检院党组坚持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决定用两年时间把全国3000余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这是在全国分州市院检察长轮训结束不久,与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同时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的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培训活动。
曹建明指出,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的基础。长期以来,广大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广大基层检察人员扎根基层、扎实工作,克难奋进、顽强拼搏,为检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次轮训活动的目的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曹建明要求,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一定要清醒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牢牢把握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第一,要着力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第二,要着力提高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第三,要着力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第四,要着力提高抓基层、强基础的能力和水平;第五,要着力提高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第六,要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
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开学典礼并就如何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学员讲授了第一课。高检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主持开学典礼。
据悉,轮训活动从2009年2月26日开始,至2010年底前结束。2009年计划安排16期培训,每期参训人数约150人。学员在10天的培训中,将围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前沿理论与立法动态、领导管理科学、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