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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确保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六项制度”包括主体准入制度、质量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分类监管制度、预警防范制度。首先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许可和登记注册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法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认真审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许可文件,坚持先证后照,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严格主体准入管理。

    其次要完善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依法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引导建立健全“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城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提高食品经营自律水平。

    三要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加强对食品经营行为和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四要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机制和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通报和发布抽样检验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

    五要完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六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严格防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健全与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与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郭仕安)

    1月23日,在乐平市西门菜市场,工商局工作人员对待出售食品进行检测。春节临近,江西省乐平市工商局成立了14个食品质量检测小组,每天对全市近30处农贸市场进行不定时检测,确保春节期间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新华社发

    1月22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一家超市内检查肉制品。春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流通环节以及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节日供应食品进行抽检,保障节日食品安全。新华社发

    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为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新闻办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于2009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现场直播。

质检总局:各级质检部门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通知指出,各级质检机构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依法行政,确保《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到位。通知提出以下要求:一要严格履行各项职责,确保落实监管责任。二要强化监督执法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三要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四要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五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配合。

连线食品安全监管五大部门: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食品安全法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它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强调各部门间的配合与衔接,力求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监管链条。

    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国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由五大部门“分兵把守”。 这些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不使“问题食品”闯过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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