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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日定于2009年9月20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澳门3月16日电(记者 刘卫国)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16日发布行政命令,将9月20日定为澳门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日。

    行政命令说,第四届立法会29个议员中,12个直接选举的议员及10个间接选举的议员将在9月20日的选举中产生。按照选举法规定,候选名单和政纲最迟须于选举日前第70日,即7月12日提交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

    行政命令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共5名成员,由特区初级法院合议庭主席冯文庄担任委员会主席,其余4名成员分别为特区政府民政总署管委会主席谭伟文、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特区政府财政局局长刘玉叶及特区政府新闻局副局长何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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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
·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开始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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