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3月19日电(记者巩志宏)记者从河北省总工会了解到,河北省将全面推广建立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由过去的职工“上访”变为工会主动“下访”,由工会组织指派职工法律援助人员定期到企业了解情况,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及时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据介绍,河北省工会系统于2008年启动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试点工作,目前作为试点地区的邯郸市工会和19个县(市、区)工会已全部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有78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会建立了各自的职工法律援助分支机构。今年河北省将在全省推广这一制度,并根据各地企业分布、行业性质、劳动关系状况、职工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援助人员的自身能力,建立每个职工法律援助人员与一定数量的企业的联系制度,专门为所联系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要求,各地工会组织要建立法律援助人员联系基层的名册和工作档案,与法律援助人员签订联系基层责任书。在企业或小企业集中的街、区设立援助标识,向职工公示援助范围、条件、方式、援助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法律援助人员要定期到企业工会了解情况,采取普法与法律援助捆绑式工作法,向职工和企业经营者宣讲劳动法律知识,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为劳动经济权益受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河北省工会系统目前已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163家,按企业数的2%配备法律援助人员,专(兼)职工作人员达7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