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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评:何时才能让“带病”施工远离建筑工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3月20日电(记者 侯德强) “带病”施工再次酿成惨剧。3月19日中午,西宁市商业巷一个建筑工地违规操作,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深基坑边坡大面积坍塌事故,8名正在作业的农民工全部遇难。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坍塌的边坡墙体上面原本建有简易工棚,假若当时工棚里还有农民工在休息,事故后果将会更加严重。经当地主管部门初步调查,“3·19”事故系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听劝阻强行施工造成的。

    惨痛的教训让人们再一次认识到“带病”施工的严重危害。主管部门的说法不是没有道理,却无法排除监管者对此次事故的责任。

    国内一些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多与手续不全、无证开工及违规操作等“带病”施工有关,但大量事实证明,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甚至不作为也是重要原因。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是靠审批资质、下发通知、开会强调等就能达到目的,重点在于全程监管。对于安全事故“高发区”的建筑工地,建设部门应把严格审批手续核查、日常安全检查等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线,发现“带病”施工行为,应当断然采取措施,严令限期整改,直至责令停工整顿,现场督查督办,不达目的不“撤兵”。

    城市建设不能以职工生命为代价,不能以流血换发展。安全施工应该成为建筑企业的座右铭。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时时刻刻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珍视生命,提高安全意识,让农民工在安全环境中施工作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观念,恪尽职守加强监管,做职工生命安全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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