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4月10日电(记者曹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到2012年,宁夏各级财政每年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将用于解决民生问题。
为确保政府财政服务民生,宁夏各级党委、政府将在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的基础上,重点加大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困难,建立健全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宁夏还将逐步建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适度提标、适度扩面、远近结合、突出导向”的原则,将市县财政保证提升到“保民生”的层次,不断提高市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