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 杨维汉)为了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改进和完善法院与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专门对法院领导与网民沟通提出了“硬指标”。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应参加1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对于了解的民意、听到的反映,可通过在线解答、个别沟通的方式,让群众了解信息,感受人民法院对民意的尊重;完善通过网络及其他各种途径受理群众举报的工作制度,有条件的法院可开设专门的电子信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为了健全和创新司法决策征求意见机制。《意见》提出,进一步促进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意见等过程中征求民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探索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公众参观法院,旁听审判,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探索建立基层司法服务网络,聘请乡村、社区一些德高望重、热心服务、能力较强的群众担任司法协理员,协助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代表人民群众反映意见;选任基层干部群众担任特邀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加强网络民意收集,抓好机关网站建设,丰富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民意调查等栏目,方便群众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高法院将实行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 内容涵盖大要案审理及热点问题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行月度例会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14日宣布:“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行定期召开与临时召开相结合,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周二上午,如有需临时发布的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孙军工说,最高人民法院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是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人民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据了解,新闻发布会的内容除涵盖最高人民法院的重大司法政策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和大要案审理等情况外,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的重大举措或将要举行的重要活动,与法院工作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对媒体关注的法院热点问题的回应或澄清,以及各地人民法院推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重要举措和工作亮点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4日对外公布的《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改进和完善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重大司法决策及案件审判信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
《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会议专门讨论和分析各种舆情,把握司法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认真执行《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的补充规定》,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
最高法院:要特别注重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倾听群众呼声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人民法院要大力扩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特别要注重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及时了解最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对加强民意沟通提出了基本要求。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了。”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还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求法官公正、清廉,还期待法官和蔼、亲民。
“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下,很多新类型矛盾纠纷反映到司法领域,人民法院需要通过及时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孙军工说。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确定工作思路、完善便民措施、评价司法效果等工作中,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法院听取意见建议的范围更广了。人民群众的意见要通过方方面面反映上来,同时,人民法院也要积极深入下去,听取不同层面群众的意见,不断扩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孙军工说,目前,很多意见和建议已经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决策和工作指导性意见。
《意见》同时指出,要着力构建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行使权力、表达意见、监督司法,使民意成为司法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和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各项决策顺应群众要求,符合司法规律。
人民陪审员今年将超过7万人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55681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组织开展增选工作,拟到今年第三季度前,使陪审员数量增加到7万多人。
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中特别提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两次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更大了。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决策的参与,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目前法律框架内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
《意见》要求,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机制,加大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力度,进一步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其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通过他们了解民情、宣传法律,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
在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要积极创新形式,不断完善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的各种机制。如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4次,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6329人次。同时,确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大法官纷纷到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效果良好。
《意见》指出,要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改进和完善联络的方式方法,在联络工作经常化的基础上,根据每年确定的工作重点,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同时指出,要改进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团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积极主动、及时沟通、充分协商、务实有效”原则,制定相关工作规则,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建立定期联络制度、联合调研制度等方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加强日常交流、设立联络员等方式,开展与工青妇等社团组织经常性的工作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