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2日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08年度审结的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年度报告的形式,将年度内有典型意义的裁判意见集中发布,充分发挥这些案例在规范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中的作用,努力统一司法裁判标准。
据了解,为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其2008年度审结的184件案件中,选取了23件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报告包括序言、16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7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报告选取的案件涵盖各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案件、著作权案件、商标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技术合同案件和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既涉及实体标准问题,也涉及管辖等程序问题。
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多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要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中公知技术抗辩的适用问题;专利与技术标准关系问题;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问题;网络公证证据的审查和采信问题;戏剧演出的表演者认定问题;约定俗成的游戏名称的正当使用问题;字号和商标相冲突问题;禁止专利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企业标准备案是否当然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专利确权行政案件中能否行使司法变更权的问题;通用名称的认定问题;商标法规定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点问题以及诉讼主体和管辖确定的先后顺序、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的管辖确定等等。
最高法院知产审判庭2008年审理案件比上年增长103.9%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杨维汉)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新收包括侵犯专利权纠纷、侵犯著作权纠纷、侵犯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各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以及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277件,加上2007年旧存的各类案件52件,全年共审理各类案件329件,比2007年增长103.9%,其中审结184件。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和部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纷争。同时,通过一系列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不断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了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报告中,有些是通过具体案件,对法律原则性的规定予以阐释,明确了适用的具体条件;有些是因为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尽一致,通过案件裁判,予以规范和统一;有些是通过案件审理,解决了法律未作规定的新类型问题,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努力把案件年度报告制度化。
新闻背景
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王林阳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上诉案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王林阳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上诉案,是十大案件中互联网环境下傍知名域名的新类型案件。
【案情摘要】杭州都市快报社在2001年4月23日注册了19floor.net域名。经过几年的经营和管理,该网站及其论坛在网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网民的认可度。19floor.net域名的相关权益后转入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19floor.com域名于2005年注册备案,由王林阳开办和实际经营。两个域名中的字符串均为“19floor”,中文含义均为“19楼”;19floor.com网站采用了与19floor.net网站相同的论坛程序;在论坛栏目的设置上也基本相同,例如第一个栏目都是公告区,都有“拉风E派”、“时尚沙龙”、“数码时代”等栏目;在基本色彩上都是绿色。由于域名和论坛设置的相似性,导致网民对两个论坛产生了误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林阳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注销19floor.com域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人民币6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点评】本案是在互联网环境下傍知名域名的新类型案件,是国内文化品牌维权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傍名牌”现象逐渐从有形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延伸到了网络文化产业。本案中的“19楼”网站作为浙江省第一大社区网站就成为了某些仿冒者的目标。域名既是网络定位的技术手段,又具有商业标识的实践功能。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普及,域名的商业价值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对域名这一新型权益的保护作了规定。本案王林阳经营的网站与他人网站的域名甚至版式、内容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法院由此认定王林阳在涉案域名的使用上具有恶意,并在客观上造成了相关公众的误认,适用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行为进行了规制。
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曾凤熙假冒注册商标案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曾凤熙假冒注册商标案,是十大案件中的一件刑事案件,广受社会关注。
【案情摘要】被告人曾凤熙系被告单位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7月间,被告单位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美国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法国法莱奥公司、日本国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日本国丰田汽车株式会社等单位委托许可的情况下,由被告人曾凤熙组织被告单位工人生产上述公司同款式的汽车刹车片,并按上述商标所有人商品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同年10月19日,霞浦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后,查扣被告单位标注“Bendix”、“vaieo”、CITROEN”、“TOYOTA”、“RENAULT”、“HYUNORI KIA”及“HONDA”的刹车片共计1406箱23200盒,价值为人民币115.14万元。
2008年8月15日,霞浦县检察院向霞浦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曾凤熙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曾凤熙系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115万元,判处被告人曾凤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本案一审判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点评】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包括丰田、本田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体现了较强的刑法威慑功能和良好的社会教育意义。本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理法院严格依照有关司法解释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规定来计算犯罪数额,对于类似案件的裁判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作为一起涉及单位犯罪案件,该案的判决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