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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截至12日又发现入境发热或有症状者63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 徐博)国家质检总局12日发布消息称,5月10日18时至5月11日18时,质检总局所属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入境旅客477114人,共发现入境发热或有症状病人63例,已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

    同时,查验航空器577架次,船舶729艘次,其他交通工具24599辆(列)。查验旅客携带物99668件次,截获禁止进境物606公斤,已作销毁处理;查验邮寄物数量21728件次,截获禁止进境物59公斤,已作销毁或退回处理。

    截至5月11日,质检总局所属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累计查验入境旅客5610350人,共发现入境发热或有症状病人618例。累计查验航空器6367架次,船舶10503艘次,其他交通工具252205辆(列)。

    累计查验旅客携带物105.8万件次,截获禁止进境物13482公斤,已作销毁处理;查验邮寄物18.5万件次,截获禁止进境物247公斤,已作销毁或退回处理。

    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全面加强口岸入境检疫查验工作:对来自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实行远机位(泊位、车位)停靠、登机(船、车)检疫,全面恢复填报健康申明卡制度,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严格入境旅客携带物和国际邮寄物检疫,及时向地方卫生部门移交发热病人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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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采取多项措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
· 质检总局:发现入境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者5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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