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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简称《指引》)。

    目前,税务风险已经越来越被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所关注。许多大企业由于经营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内部业务部门众多,税务处理复杂,税务风险一直比其他小型企业要高得多。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以及刑罚处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

    据介绍,该《指引》就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组织建设、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和阐述。今后,大企业可以参照《指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自身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

    《指引》要求,组织结构复杂的企业,应该根据需要设立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评估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评估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性,但企业遵循《指引》去建立、优化自身税务内控体系是非常必要且有益的。一方面,完善自身内控制度是降低税务合规成本,即降低企业整体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因不遵循《指引》而导致自身内控体系欠缺,在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内控测试时,测试结果必然会使企业落在高风险区域,导致较高的税务审计风险和税务合规成本的激增。所以,遵循《指引》的要求,是达到税企双赢的良性途径。

    这位负责人强调,税务风险控制是具有普遍性的企业管理问题,因此《指引》并非只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的45家大企业,对于目前没有被列入大企业范围但有建立内部税务风险控制需要的其他大型企业来说,《指引》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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