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5月20日电(记者吴俊)受金融危机影响,深圳不少企业生产与销售的季节性明显增强:没有订单时工人很闲,有订单时加班较多,传统的8小时标准工时制已无法统一衡量所有工作岗位。记者20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适应新状况,深圳从5月开始正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范围包括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深圳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已于5月13日起施行,该办法改变了过去特殊工时制仅适用于企业的状况,将范围扩展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目前深圳已有1000余家单位成功获得了审批,于5月正式实施新的工时制度。
李滔说,对于受季节性影响较强的企业而言,特殊工时制保证了员工在闲时有较高的收入,而在忙时企业不会频频被迫提高加班费,从而减少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不明确而产生的劳资争议。
实施特殊工时制度以后,是否仍需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扩大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规定员工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为166.64小时,半年为1000小时,全年2000小时,超过上述标准的加班时间,平常按1.5倍工资、节假日按3倍工资补贴。
在此次实施的特殊工时制中,机关单位也被纳入进来。李滔说,这主要是针对机关单位中的雇员,这批人由于自身工作岗位特点,如旅游、制造、仓储物流等岗位无法统一采用固定工作制,而机关人员仍采用8小时标准工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