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至2008年我国共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3544件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记者25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至2008年,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3544件。
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间,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结合犯罪调查和分析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9844件,针对易发犯罪部门开展预防咨询92731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26680次,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25576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93859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094个。
同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共受理申请查询57311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0505家、个人48741人。其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54个单位和224名个人分别受到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处置。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大到所有领域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记者25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进行了修改,以进一步拓宽录入和查询范围。
据了解,修改后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取消了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将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进展,三年来共受理查询57311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0505家,个人48741人。其中有254个单位和224名个人分别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的警示和威慑效应,有力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另据了解,高检院决定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加强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并逐步实现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以更加有效地预防贿赂犯罪。
我国检察机关确立查办职务犯罪惩防一体的工作机制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检察机关近年来不断加强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确立了惩防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惩防工作的协调开展,突出了检察预防的职能属性和专业优势。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会上作工作报告指出,惩防并重是提升反腐败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惩防一体是检察机关落实惩防并重,把预防放在与查处同等位置的重要载体和体现。高检院在促进惩防结合方面出台了《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渎检、预防部门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的通知》等规定。各级检察机关按照通知的要求,坚持依法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侦查部门在案件信息提供、典型案件预防等方面给予预防部门提供便利和支持,切实做到侦查、预防的有效配合。预防部门在预防工作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对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及时介入,进一步做强预防工作;及时将执法办案资源转化为预防资源,上升为预防措施,不断探索创新、推广有效的预防方法,进一步做新预防工作。
王振川表示,建立和完善惩防并重的机制是整合检察资源,形成惩防合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综合效应,促进预防与侦查、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因素、环节、手段等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个案特点和类案规律,把握犯罪动态和趋势,形成发现、侦查、指控、防范职务犯罪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要通盘考虑查办和预防工作,着力抓紧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分析、案件移送、预防介入等协调配合、一体统筹的工作机制,既发挥预防优势,引领和促进办案,又运用预防职能,促进办案成果转化,形成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互相促进、互为补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从而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拓展法律监督空间。
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强调
努力开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25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发表讲话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定位和基本要求,努力开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曹建明充分肯定了四年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和始终坚持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实践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四点: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开展;必须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协调配合,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和整体效果。
在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曹建明提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围绕中央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着力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在积极查办的同时,要剖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要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加强预防工作。要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治理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治理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国有企业和金融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上的职能作用。
――要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