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28日电(记者 王立武)安徽黄山市日前出台了“一把手”权力运行新制度,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
该制度还规定,在研究“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有关问题时,“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做出决策。
由黄山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对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将各单位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