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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 食品不得再“免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陈菲)食品不得再“免检”、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6月1日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图表:6月1日起一些法律法规实施。新华社 发

    食品不得再贴“免检”标签

    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外国在华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向用户提供的金融信息不得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向用户提供的金融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原则的;破坏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违反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的;散布虚假金融信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地方法规特色各异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或者责令未成年学生停课、停学、退学。

    《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北京免费为零至6岁户籍儿童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和定期健康体检。

·6月1日起施行的部分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2号)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办令第7号)
 
 
 相关链接
· 09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
· 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安全责任一一落实
· 本网综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 新华社评论员文章:让食品安全法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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