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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17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2.7亿元,其中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2.7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09%,2009年6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22日发行结束,6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此外,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6月18日、12月18日(节假日顺延),2019年6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09年6月18日至6月22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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