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浙江省政府启用防空警报系统 帮助群众防避灾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6月19日电(记者岳德亮)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损失,促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防灾警报信号发放适用情形包括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即将发生可以预警的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森林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或即将发生可以预警的重特大事故灾难;其他需要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情形。

    浙江省政府指出,防灾警报信号发放,由县级以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提出,报同级政府决定,同级人防(民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防灾警报音响信号为: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解除信号(连续鸣4分钟)。

    据了解,为了让公众正确识别防空和防灾警报信号,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浙江省政府决定建立全省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确定每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全省防灾警报试鸣日,进行防灾警报音响信号试鸣。

    2006年,地处东海之滨的台州市决定在防御台风工作中率先正式启用防空警报系统。新中国成立以来,登陆台州的台风占登陆浙江台风总数的50%,平均每3.3年登陆一次。

 
 
 相关链接
· 赵洪祝赴浙江湖州市调研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等
· 浙江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16日至17日召开
· 浙江将加大清理规范义务教育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
· 浙江省:缺编的事业单位均要拿出岗位招聘毕业生
· 浙江省构建三位一体工作网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