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7月1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落实天津市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平面媒体、网站开辟“创业项目超市”专栏,每月向社会推介创业项目不少于1000个。
意见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定期举行制造、商贸、服务以及种植养殖等不同行业的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由项目人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洽谈,同时,组织区县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符合其区域和产业特点的创业项目推介会。
此外,该意见还要求,要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和创业论坛。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就业促进会每年定期共同举办全国性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由天津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在市级创业项目库中,筛选不少于2000个项目参加展出。结合展示推介会,邀请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创业理论专家、政府官员等举办创业论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扩大天津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