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我国在3年内轮训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7月1日电(记者张钦、于瑶)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的“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培训班”上了解到,从7月1日起,司法部开始实施为期3年的“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对西部所有省区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援助能力。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介绍,为了提高西部地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司法部决定实施这项轮训计划,受训人数将占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材料的收集与管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问题研究等7个方面。

 
 
 相关链接
· 全国300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去年办理案件近55万件
· 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我国有19个省区市建立省级财政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 四川省在国内首次试行法律援助机构首席律师制度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