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色彩、声音、奔跑……健全人与生俱来的东西,众多残疾人却一生难求;上学、就业、爱情、旅行……健全人顺理成章的事,对残疾人来说,却如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山峡谷。然而,无数的残疾人,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更多的健全人向残疾人伸出了真爱的援手。
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程中,吴运铎、华罗庚、史铁生、张海迪、丁晓兵等一批批闪光的名字,成为我们民族的骄傲;一批批扶残助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今天,又有一批自强模范、一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接受国家的表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生命之火,全社会扶残助残的关爱之情,将再一次涤荡我们的心灵,促进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增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倾注着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关怀,这是残疾人事业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
1953年3月,中国第一个残疾人福利组织——中国盲人福利会在北京成立,协助政府关心、扶助广大盲人群众,为盲人福利服务。随后,在党和政府的直接关怀下,先后成立了中国聋哑人福利会、中国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等组织,还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盲文印刷所,出版了盲文读物,满足盲人学文化、学习按摩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1988年3月11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首届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政府更加重视,社会更加关注,残疾人组织更广泛、更全面”的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重大方针和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2008年4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个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促进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
给残疾人以尊严,让帮助、关爱常常与残疾人如影相随。
中国有8300多万残疾兄弟姐妹,涉及2.6亿家庭人口。为广大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使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
1990年,我国颁布并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法;2008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凸显了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条件的理念;为促进实施这部法律,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性实施细则;我国还颁布实施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专门性法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已颁布实施了50多部; 2008年6月,我国还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
从1988年至今,我国连续颁布并实施了5个发展残疾人事业的5年规划,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全面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全面发展,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全社会广泛倡导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使残疾人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和保障。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助残活动蔚然成风,全国10万个助残志愿者联络站,287万助残志愿者登记在册,受助残疾人达316万人。
自1991年确立全国助残日以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如“扶贫解困”、“无障碍与视觉第一”、“关注基层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等,使助残活动更加贴近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取得了更加明显的实效。全国各地处处活跃着助残者的身影,扶残助残活动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各界人士广泛参与、遍及华夏大地的全民行动。
春风化雨。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令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通过扶贫开发,634.6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实行城乡最低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措施,1067.2万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通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工程,850多万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实施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433.7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1696.6万农村残疾人参加劳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大幅度提高,在校盲、聋、智残学生达58.3万人,通过开展扶残助学,累计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6万人次;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0万件。2004年全国命名了12个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十一五”期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
共创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在拼搏中实现人生追求。
长期以来,残疾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奇迹,谱写了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特别是自1991年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以来,自强与助残活动在全国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以热爱祖国的情怀、百折不挠的毅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超越种种不幸,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显著业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全国有1500余名残疾人成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为国家政治文明进程的参与者和见证者。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中国代表团参加全部20个大项比赛,继雅典残奥会后再次取得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双第一,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他们刻苦学习知识,广泛汲取营养,大批残疾人学生跨入了高等学府,学有所成。他们投身艺术,展示特殊才华,给人们以心灵的震撼和美的享受,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享誉海内外,被誉为“美的使者”。
在受表彰的优秀残疾人中,有身残志坚的乡村医生,有双目失明20年、留学苦读10年获得博士学位的盲人青年,有拄着拐杖在讲台上传道授业的小学教师……他们热爱生命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我们每一个人感动和震撼。
关爱从来不是说在嘴上的,而是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观念之中。 (记者 潘 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