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
——访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
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我国农村总劳动力的60%以上,成为加强农业基础、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力量。如何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村妇女民主权利等问题,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接受了专访。
问: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是衡量我国妇女地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评价指标。近年来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取得了哪些新发展?
黄晴宜: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陆续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提出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很多具体措施推动落实。2008年新一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妇女进入村委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很多地方也及时探索出台了有利于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积极政策,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507272人,所占比例为21.7%。湖南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村委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1.4%。陕西省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基本实现了村村都有女“村官”。女村委会主任比例也不断提高。二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渠道不断拓宽。越来越多的妇女当选为村民代表,担任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村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女干部年龄和文化结构更加优化,女性群体意识逐步增强。
当然,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农村妇女进入村民自治组织的比例总体上仍然偏低,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的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受到传统文化的制约,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解决。
问: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权利,是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内容。那么,妇联组织在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黄晴宜: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妇联组织依托健全的六级组织网络,从维护妇女的参政权益、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多个角度入手,积极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动制定政策。建议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内容写入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及其配套法规。目前,有15个省份在配套法规中提出了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的要求。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出台了有利于妇女当选的政策。比如,河南省提出了“如果村党组织中没有女性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福建省提出了“积极推荐优秀妇女担任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村情推行村民委员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江西、河北等省还实行了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二是营造宣传舆论氛围。一方面,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普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政策,激发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参政典型。全国妇联开展了“五个一”宣传活动,各地妇联开展的“十大优秀女村干部”、“新农村建设十佳村妇代会主任”等活动,树立了一大批农村妇女先进典型。三是开展农村妇女参政培训。四是推广农村妇代会直选。全国妇联把农村妇代会直选写入了全国妇联章程和相关条例,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目前,黑龙江省已有83%的村妇代会实现了直选。
问:妇联组织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
黄晴宜:党和国家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提出了新的任务。今年有12个省区市进行村级组织换届。为了抓住机遇,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前不久,全国妇联与民政部在石家庄联合召开了全国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经验交流会。我们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落实已有的政策要求,推动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活动。具体来说,妇联组织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要加强源头参与。推动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一个名额”,“妇女名额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等规定。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推动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情况列入执法调研的重要内容。利用全国妇联民主参与的多种渠道,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源头保证。二要加强宣传和经验推广。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推动把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法规政策,纳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宣传和法制宣传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各地经验的宣传推广。还要大力宣传农村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妇女不断增强“四自”精神和竞争意识。三要强化教育培训。一方面,要把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能力纳入培训整体规划,列入培训重点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妇代会主任、妇女骨干参选参政能力的专项培训,举办有质量、有特色的培训班,帮助农村妇女掌握科技知识和致富技能,增强竞争实力。四要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农村妇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妇代会在动员广大妇女参加选举、积极推荐女性候选人、培养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等方面的作用。还要依托农村妇女社会组织、农村妇女经济组织、农村妇女活动阵地,帮助农村妇女锻炼和展示才干,争取更多妇女的信任和支持,为妇女进入村委会打好基础。(邓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