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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三年内将对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进行抗震加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7月24日电(记者 许祖华)记者23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2009年至2011年,陕西省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校舍的综合防灾能力。同时,陕西省还将依据排查鉴定结果,为每栋校舍建立安全档案。

    据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介绍,陕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2009年至2011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易发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其他地区按照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

    陕西省要求各地在校舍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舍加固改造方案。方案必须严格执行新颁布的抗震加固设计标准和校舍建设新标准。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加固条件或加固改造成本过高的校舍,进行重建;对严重山洪灾害易发区、洪水威胁区和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规划撤销的学校,危房必须尽快拆除、不再使用。

    陕西将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使全省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暴雨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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