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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让超载车有路走不了,有车开不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7月24日电(记者林红梅、吕晓宇)“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已经严重威胁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杀手’和隐患之一,也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要以‘铁腕治超’的精神,让超载车无路可走。”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24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间隙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坚决地表示。

    公路上的超载货车,如“巨无霸”,既影响交通通行速度,又是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压坏路桥。近年来,国家对超载车展开了强大的治理攻势。李盛霖介绍,截至2009年4月,全国累计投入执法人员5015.3万人次,累计检查载货车辆近5亿辆次,其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3355万辆次,卸载车辆906万辆次,卸载重量累计5315万吨。

    “尽管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但必须清醒看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长效机制远未健全完善。”李盛霖痛心地说:“今年6月份以来,连续出现的黑龙江铁力西大桥垮塌、天津津晋高速公路匝道高架桥垮塌,初步调查的原因都是严重超载所致。”

    李盛霖剖析说,目前公路治超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进展不平衡。有些地区工作有所松懈,治超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地区和一些路段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出现反弹,有的省区市超限率又达到30%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接近40%;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产生厌战情绪,使一些地区治超的执法力度有所下降。有些地方公安、交通两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源头治理不到位。违法超限超载驾驶员记分扣分制度、道路运输市场源头监管制度没有全面实施,卸载措施执行不坚决,以罚代管现象普遍,车辆非法改装和车辆生产源头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四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少地区对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的车主、运输企业、非法改装企业,没有责任倒查制度,拒检、拒卸、抗法现象,强行冲卡逃逸、聚众抗法、恶意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五是有些地方和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重罚款、轻纠正,以罚代管甚至粗暴执法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在实施计重收费时,忽视或者放弃执法监管,执法中违法行为有时得不到及时纠正。

    李盛霖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治超工作信心不足,认为治超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触及矛盾深,出力不讨好。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权威不够,办法不多,手段不足。这是影响治超工作的重大思想认识问题。不铲除超载这颗“毒瘤”,就会影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公路交通运输也不得安宁,治超没有退路。

    李盛霖要求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新格局。他说,山西省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就从过去的超限超载重灾区,一跃成为全国治超成效最好的省份,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治超工作是由政府主导的。在下一步治超工作中,要强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立市、县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市长、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李盛霖要求继续坚持路面执法不松懈,要充分依托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不降低。在治理对象上,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违法车辆上路过桥。今后,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严禁对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收费放行;在治理范围上,要以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和普通公路上的桥梁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避免农村公路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的绕行路段;在治超标准上,在国家新的治超标准正式出台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继续执行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超限认定标准,不得擅自变更。

    李盛霖要求全面加强源头监管。首先要把住装载关,力争2010年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推广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开源头监管单位的名单,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的监管,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其次把住驾驶员责任关,力争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违法超载驾驶人扣分记分制度;第三要把住车辆生产和管理关,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确定的参数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制造汽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同时在车辆登记和上牌环节严格把关,严禁非法车辆流入市场。

    李盛霖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今后,凡治超不力、反弹严重,特别是发生超限超载车辆导致桥梁垮塌、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省份,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研究考虑限制其公路建设投资规模,绝不允许一边加大投资加快公路建设,一边任由超限超载车辆损坏公路基础设施的现象。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桥梁垮塌恶性事故和重大人员伤亡的,公路管理机构要坚守职责,依据事故调查结论,启动路政管理案件诉讼程序,依法追究责任车辆和责任企业的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李盛霖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发现上路超载车辆,倒查到货运源头、车辆源头和监管源头,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做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有路走不了、有车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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