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将江苏沿海地区打造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需从八个方面入手:
一要优化城镇、农村和生态空间布局,加快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个中心城市建设,集中布局临港产业,形成功能清晰的沿海产业和城镇带;
二要重点加强沿海港口群、水利、交通和能源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区域发展支撑能力;
三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做强特色优势农业,提高现代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
四要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以风电和核电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
五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和南北地区差距,促进协调发展;
六要加强海域滩涂资源开发。围填海域滩涂要依法科学进行,并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适度用于临港产业发展;
七要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重要湿地、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把环境准入门槛,强化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八要推进体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张青红)